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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编辑:罗云婷 2024-03-12 14: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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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进驻县司法局党组、县森林公安局党组、县公安局交管中心3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工作。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2024年3月8日至5月15日。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来源: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编辑:罗云婷

本文链接:http://www.hnxhnews.com/content/646847/56/1362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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