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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封禁|林长制方案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编辑:罗云婷 2020-12-16 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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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长 制 方 案

为加强全域封禁组织力量保障,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实行林长制推进全域封禁加快建设生态强县的决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原则,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各级林长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区域内实行全域封禁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政策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

二、工作举措

(一)分级设立林长

1.林长制组织机构。设立县级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县级常务副总林长,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立县一级林长和二级林长,一级林长由联乡(镇)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担任,二级林长由联村(社区)县领导担任;设立乡镇一级林长、二级林长,一级林长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二级林长级林长由联村(社区)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设立村(社区)一级林长和二级林长,林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二级林长由联系村民小组的村支两委干部担任。

各类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设一级林长、二级林长,一级林长由联系县领导担任,二级林长由县林业局班子成员担任。

城市绿地设一级林长、二级林长,一级林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二级林长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公路、河流林长分别由对应的路长、河长兼任。

2.建立县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县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38家,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编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商科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融媒体中心组成。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县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另设副科级专职副主任1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

乡镇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设独立办公场所,成员由乡镇党政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办公室、综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组成,安排4-6名工作专干,专干优先从乡镇原林管中心工作人员中予以安排,其中1人可享受乡镇二级机构负责人待遇。

各类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负责人担任,人员由管理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城市绿地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管理机构负责人担任,人员由园林管理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二)划分责任区域

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县一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所联系乡镇,县二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所联系村;乡镇一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乡镇辖区,乡镇二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所联系村;村(社区)一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社区)辖区,二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所联系村民小组。

自然保护地一级林长、二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所联系的自然保护地范围。

城市绿地一级林长、二级林长责任区域为县城规划区绿地范围,黄家垅森林公园除外。

公路、河流林长责任区域为其所负责路段、河段两侧的林木资源。

(三)明确工作职责

1.各级林长职责。

总林长:领导、组织和推进全县全域封禁工作,研究解决全域封禁重大问题。

常务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协助总林长做好全域封禁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县一级林长:指导所联系乡镇完成全域封禁工作任务;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参与巡山护林;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全域封禁重点、难点问题。

县二级林长:指导所联系行政村(社区)完成全域封禁工作任务;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参与巡山护林;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全域封禁重点、难点问题。

乡镇一级林长、二级林长:组织制定本辖区全域封禁实施方案;承担自然保护地工程、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绿化美化工程、公益性基础性保护性工程建设任务;指导、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保护、林木采伐管理、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特色产业任务;组织、督促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办理;指导、监督、检查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参与巡山护林;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全域封禁发现的问题;完成县林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全工作任务。

村(社区)一级林长、二级林长:将全域封禁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组织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保护;监督林木采伐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发展林下经济和林业特色产业;指导、监督、检查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参与巡山护林;完成乡镇林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全域封禁工作任务。

自然保护地一级林长、二级林长:负责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参与巡山护林。

城市绿地一级林长、二级林长:负责城市绿地及其林木资源的保护发展;参与绿地巡护。

公路、河流林长:负责公路、河流两侧林木资源的保护发展。

2.县林长制联席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全域封禁的年度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推进全域封禁工作落实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3.县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日常工作,落实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交办的全域封禁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督查和考核工作,指导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工作和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

4.县林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成员单位按照全域封禁职责分工(见附件),协同推进全域封禁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阵地建设。提升县、乡镇林长制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水平,配齐工作人员,保障必备的办公条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图件内容、式样做到统一规范上墙。强化全域封禁过程管理、动态管理和绩效适时考核,加快“互联网+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和APP软件应用,系统培训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积极发挥智慧平台科学管林治林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全域封禁工作职责。县级林长在责任区域内每月巡山不少于1次,乡镇、村级林长在责任区域内每月巡山不少于4次。县、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分别组织技术力量参与县、乡镇两级林长巡山,乡镇驻村干部协助乡镇二级林长巡山。乡镇林长制办公室要统一制作和安装林长制公示牌,实现森林资源及林木资源管护全覆盖,科学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生态护林员在责任区域内每月巡山不少于20天。强化林木资源管护社会责任,发动村级党员、自愿者对团寨周边林木加强管理,提升林木所有权人的管护责任意识。

(三)完善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林长制工作台账,县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县级林长台账,乡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林长台账、生态护林员台账,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如遇人员调整变化,应于次月上旬将调整变化后的台账上报备案,确保工作不脱节。在建立健全人员台账基础上,对工作任务清单、问题交办清单、工作提醒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推进全域封禁工作任务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县林长制办公室会同县委绩效与督查室对乡镇、村两级林长和生态护林员全域封禁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生态护林员全域封禁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巡山管护情况;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介和群众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监督。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及时组织查处。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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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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