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10月23日讯(通讯员:蒋湘琼 杨高平)近日,在扶罗镇克寨村贵论组组长家中,扶罗镇政府工作人员、村支两委代表、村民代表正围着火炉调解村民潘某与小组集体间的林木财产纠纷。大家通过“3+4”的调纠模式,妥善解决村民潘某与小组集体间的林木财产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合议,签署调解协议书。
据悉,扶罗镇人民政府积极推广“3+4”的调纠模式,走进群众解民忧,创新模式暖民心。“3”指“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扶罗镇人民政府在综治维稳工作中锚准“三治”结合。在具体调纠中,用通俗的话语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以拉家常的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坚持村民自治,完善村规民约,传递乡风文明。“4”指四方主体强强联手。调纠主体一是政府工作人员,重点宣传法律法规;二是村支两委成员,重点运用村规民约;三是乡贤,重点讲述公序良俗;四是村民代表,积极发挥民主议事。当事人双方在充分陈述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四方主体从各种维度出发为当事人解心结,谋方案。
截至目前,扶罗镇人民政府通过推广“3+4”模式已调解纠纷近500起,调解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其中纠纷类型包括村民间的山林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下一步,扶罗镇人民政府将继续针对“3+4”模式进行巧妙运用与深入探索,力争让综治维稳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力求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来源:新晃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蒋湘琼 杨高平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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