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树立城市形象 请您文明出行 ——我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在行动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石威远 编辑:罗云婷 2021-05-13 09:20:19
  时刻新闻
—分享—

微信截图_20210513091832.png

红网新晃站5月13日讯(记者:石威远)为了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遵章守法、文明驾驶意识,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近段时间以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5月11日清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在县行政中心路段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证驾驶、不按规定年检、不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具等交通违法行为。

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城区中队中队长 田宇:根据县城交通流量特点,今天交警部门在行政中心前 、后门设卡,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行动。

微信截图_20210513091912.png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驾乘人员在驾驶中没有养成自觉佩戴头盔的习惯、私自非法安装遮阳伞。在接受执法检查时,大部分市民都积极配合民警的检查,并认识到安装遮阳伞的危害,主动接受处罚。但也有个别市民存在侥幸心理,企图逃避检查,却逃不过执法人员的天罗地网。

民警:第一就是你无证驾驶,第二加装太阳伞,第三驾驶不佩戴头盔,你有三个违法行为。

在检查执法中,民警耐心向驾乘人员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坚持处罚与宣传教育结合,切实提高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希望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成为“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和垂范者,为新晃创建文明城市奉献出一份力量。

新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城区中队中队长 田宇:在此,交警部门呼吁,广大驾驶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不要安装遮阳伞,创建文明县城,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石威远

编辑:罗云婷

本文链接:http://www.hnxhnews.com/content/2021/05/13/9333711.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新晃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