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学习意识、提升学习能力、培养学习习惯,扎实推进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广泛、深入、持续开展,营造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良好氛围,根据“怀学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学习的力量”征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学习中的心得体会、好的学习方法和经验推介。
二、征文对象
以全县党员干部为主体,鼓励广大基层群众参与。
三、征文时间
从2011年3月21日开始,到2011年4月2日截止。
四、征文要求
1.紧扣主题,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新颖,文风朴实。
2.体裁不限,字数在3000字以内。
3.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一经发现剽窃行为,取消
个人参赛资格,同时取消所推荐党组织参与评选组织奖的资格。
五、征文活动的组织、推荐
1.征文竞赛活动由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和县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
2.4月2日前,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
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将参赛作品报送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篇参评作品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稿(hx6265909@163.com)。
六、征文活动的评选、表彰
1.本次活动设组织奖和优秀作品奖。组织奖若干名,
颁发证书。优秀作品奖20名,颁发证书并推荐参加全市征文评比。
2.优秀作品将择优推荐在怀化日报等媒体刊登并编辑
成册。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
人民团体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学习的力量”征文竞赛作为推进本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的重要手段,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发动全体党员广泛参与,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要发挥示范作用。县直新闻媒体要全力配合,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刊载优秀作品,营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督查考核,将开展此次活动情况作为衡量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
主题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学习的力量 征文 通知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发
来源: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