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办发〔2010〕15号
各乡(镇)党委,前锋工业园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0〕6号)、《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怀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现就推进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实现我县“五大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破解难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后发赶超、富民强县的根本保证。
(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及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以向书本学习、向时间学习、向群众学习为重要途径,树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学习理念,拓展与目标需求相统一的学习内容,探索与组织特征相一致的学习方式,实施与学习要求相配套的组织领导,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为促进我县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紧密结合起来,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与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全县学习型社会建设;与总结运用和丰富发展我县党的建设基本经验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
(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目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着力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上求创新上水平,在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文化水平上求创新上水平,在优化党员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创新能力上求创新上水平。
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学习内容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历史,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认识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课堂、进网络、进头脑。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理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把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县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团结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继承和发扬夜郎文化的优良传统,带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努力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四)学习掌握富民强县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积极学习富民强县所需的政治、经济、哲学、历史、文化、科技、社会、法律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结合科学发展观在新晃的认识与实践,学习掌握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环境兴县”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工作岗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学习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规则,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五)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要深入到全县改革发展的实践活动中去,认真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请教,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从群众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中汲取思想营养,增强工作才干。要认真学习总结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功实践和经验启示,认真总结推进“五大战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吸收借鉴周边县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丰富和拓展推动新晃科学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要围绕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不断解决实际问题中增强能力。要从认真总结和深入学习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和成功做法,获取推动我县科学发展、做好各项工作的宝贵启示和精神动力。
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途径
(一)创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聘请知名学者和高层人士给县委中心组成员讲课,围绕全县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探讨;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观摩活动,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通报各级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情况,介绍中心组学习的成功经验,研讨中心组学习的方式方法、示范引领、长效机制、成果转化等重要问题;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和推行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点创建标准,开展创建、申报、验收、评选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党委中心组学习,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县情对策调查研究活动。各级党委中心组要围绕“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环境兴县”五大发展战略和“工业推进年”、“城市建设管理年”、“项目建设年”等战略部署,开展对策研究,撰写调研文章,并开展优秀调研文章评比活动,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讲党课比赛,发挥各级党委中心组组长带动作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阵地。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举办各种类型的干部集中培训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满足干部学习需求。按照有关学习时间的规定,安排干部脱产培训,并拓宽培训渠道,积极选派干部外出学习、挂职锻炼。以党支部为学习型党组织的基本单位,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学习。加大对基层党党组织学习的投入,加强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的活动场所建设,努力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为基层党员提供点播式、交互式、共享式教育。
(三)拓宽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途径。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 “日读千字、月看一书、季写一文、年学一技”活动,每个月以短信群发的形式向全县党员干部推荐一本好书。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重点在各学校举办文化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全县社科普及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涵、意义、途径,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宣传普及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农村联点工作。总结借鉴县级领导联点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经验,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组建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好理论学习和各种技术、技能培训。
(四)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保证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的落实。要建立学习领导责任制度,党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保证责任到位,学习落实。要建立学习日制度,原则上党员、干部每年要安排一周左右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建立自学制度,倡导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建立学习辅导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进行学习辅导,各党委(党组)、党总支每年度要有计划地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学习辅导。要建立学习调研制度,重点围绕县委实施的60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学习调研活动。要建立学习成果交流和通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学习成果。要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制度,使学习有督促、有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内容,在确保完成县委宣传部下达的必读书目学习任务的同时,列出必读或自选书目,明确具体要求,提高学习质量。
(五)加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考评。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全县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在普通党员中开展以“学理论、学政策、学县情、学法律、学新知、学典型”为主题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按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制定标准,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 、“十佳学习型领导干部” 和“百名学习型党员” 评选活动。建立述学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学习的连续性、持久性。逐步推行县委新提拔干部任前理论考试制度和党员干部年度理论考试制度,并将考试成绩纳入干部业绩档案,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同时,每年对各乡镇、各单位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四、切实加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领导机构。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成立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研室、县直机关工委、县农办、县教育局、县委党校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党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并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要向基层党组织下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督导员,按照“有目标、有要求、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的要求,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完善制度,落实方案,取得实效,促进广大党员特别是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改善知识结构、增强理想信念、拓宽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
(二)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舆论氛围。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会议、板报、专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各新闻单位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大意义、理念原则、内容要求,宣传各乡镇、各部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举措、进展情况、典型经验、主要成效。要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深入挖掘和总结典型单位的新鲜经验、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影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
(三)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党委和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和特殊性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要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专题报送本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学习计划。县直各战线要按季度将本战线各党组织学习情况报县直机关工委。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工委要按季度将开展学习的情况报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委宣传部,电话:6221792,电子邮箱:hx6265909@163.com),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附:新晃县2010年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荐书目单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22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学习型党组织 实施意见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22日发
来源: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