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局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
招 标 公 告
为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搞好我县项目区专用配方肥的供应,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2005]101号)和《湖南省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项目管理细则》文件精神,我局拟在全省范围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企业将作为我县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配方肥定点加工企业。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新晃侗族族自治县测土配方施肥项目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公开招标。该项目经农业部、财政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并领取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复混肥料生产和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齐全;复混肥生产、加工、储藏仓库、检验设备等完备;守法经营,近两年未出现质量抽捡不合格或重大供肥质量事故;经县级农业执法管理部门审核,符合参加配方肥加工企业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年生产、销售1万吨以上配方肥加工能力和固定销售渠道,能提供与招标数量和质量要求相一致的肥料,能够严格按照招标合同和《湖南省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要求执行。中标配方肥企业应确保按配方和质量要求加工肥料,按指定时间和范围销售配方肥。
3、投标配方肥企业必须是经过省土肥站配方肥生产相关技术培训,具备按质、按量、按时组织供肥能力,并与当地农技部门合作,做好配方肥使用指导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
4、任何投标人都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投标人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绩。
6、有投标意向的单位须携“营业执照、税务登纪证、企业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或副本原件并附带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及持信人身份证(原件),于
7、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投标。具体招标方案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质量要求
配方肥品质必须符合GB/T15063-2001要求;肥料标识及包装质量符合GB18383-2001标准;肥料使用说明应符合本县科学配方施肥及农业种植要求。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姚先生
联系电话: 0745-2515646(办)6266498(传真)
手机:13467944889 13874561069
电子邮箱:xhtfz@yahoo.cn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路17号
来源:县农业局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