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兵役登记和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核验。为全面做好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2025年度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兵役登记办法》,现将新晃侗族自治县2025年兵役登记及兵役征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兵役登记
(一)登记对象
初次兵役登记: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的,也可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男性适龄公民未进行兵役登记的需进行补登。
预备役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或者编入预备役部队的人员。
(二)登记时间
初次兵役登记:2025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预备役登记:通常在现役军人退出现役和预备役部队编组整组时进行。
(三)登记方式
1.初次兵役登记
①网上(现场)登记:适龄男性公民可通过“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或“湖南征兵”微信公众号,也可依托兵役机关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网上登记。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上网或到站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②确认兵役登记结论:兵役机关应及时将兵役登记结论告知适龄公民本人。适龄公民对兵役结论存在异议的,应于收到通告之日起30日内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提出申诉。
③领取兵役证:完成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核发公民兵役证。公民兵役证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有效凭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2.预备役登记
退役军人、其它应服兵役公民应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预备役登记的现场核查。
3.兵役登记信息复核变更
往年已完成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年度复核变更。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40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30日内,到安置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对初次兵役登记信息进行复核变更。
(四)法律责任
1.适龄公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拒绝、逃避初次兵役登记:
①不按规定时限完成初次兵役登记,经警示教育逾期不改的;
②故意虚报、隐瞒个人兵役登记相关信息的;
③违反兵役法有关兵役登记其他相关规定的。
2.应服兵役的适龄公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拒绝、逃避预备役登记:
①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40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安置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信息变更的;
②接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参加预备役登记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组织的兵役登记信息核验的;
④故意虚报、隐瞒个人兵役登记相关信息的;
⑤违反兵役法有关兵役登记其他相关规定的。
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经警示教育并逾期不改正的,由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查明事实,经县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后,由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执行。
二、兵役征集
(一)报名时间
上半年: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兵: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征集对象及年龄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①上半年: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②下半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报名方式
关注“湖南征兵”公众号,点击“我要报名”“男兵报名”“女兵报名”,即可进入报名页面;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还可到乡镇武装部请工作人员协助网上报名(各乡镇联系方式见咨询受理)。
(四)应征流程
1.登记报名
2.体格检查
3.政治考核
4.役前教育
5.审批定兵
6.张榜公示
7.批准入伍
8.新兵起运
(五)大学生参军优待
1.政治荣誉。①高校召开大学生入伍欢送会,为其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度,收到立功喜报及时通知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②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优先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受指标限制;③悬挂“光荣军属牌”,上门送喜报;④优抚医院为现役大学生士兵父母提供优惠体检,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2.经济优待。①对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毕业生每人5000元、在校生4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②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每户每年13000元;③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④经我县征兵办批准入伍、到省征兵办分拨计划中明确的新疆或西藏地区(包括其他地区的高原条件兵)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3.学业保障。①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放宽转专业限制;②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③对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院校发给学位证书;④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⑤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⑥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⑦可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每年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招生本科高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三、咨询受理
县征兵办公室:0745-2782358 晃州镇:杨部长17769497121
波洲镇:许部长13367458001 凉伞镇:吴部长18574518539
林冲镇:杨部长15115138220 中寨镇:杨部长15115276532
鱼市镇:陈部长15727405100 米贝乡:丁部长18797580687
禾滩镇:廖部长13789281990 步头降乡:田部长18974563138
扶罗镇:张部长13974505345 贡溪镇:蔡部长18874569939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罗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