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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杨丽 龙颖 编辑:罗云婷 2024-03-29 09: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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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融媒3月29日讯(记者:杨丽 龙颖)3月28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世新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功华,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琳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奇文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怀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新晃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方案(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计划清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对全县教育工作及教育经费预决算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现状及对策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市人大常委会《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关于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先进制造业促进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二次暗访、二次清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省、市人大常委会《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跟踪监督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教育局关于县人大工作评议交办问题“二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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