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融媒8月6日讯(通讯员:黄亚云)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时发现,某足浴店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对该足浴场所进行立案查处。
排查发现,某足浴店内疏散走道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包房内均未设置。该单位属于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应在场所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未设置,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8.3.2.9条的要求。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场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改正。
消防部门提醒: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切忌心存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消防安全防范之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杜绝隐患,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来源:新晃融媒
作者:黄亚云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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