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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晃县县城集镇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的公示

来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 编辑:罗云婷 2022-12-13 14: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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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新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梅林路、云盘路、新建路、鱼市前锋工业园路口、凉伞镇、扶罗镇等十处县城集镇地点新增电子警察交通违法采集取证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抓拍设备的地点及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满后将正式启用。

一、车辆违法抓拍设备地点公示如下:

1、云盘路路段(新晃县云盘路的环城路路口至C003线路口路段)

2、砂州路路段(新晃县砂洲路与新建路交叉路口)

3、梅林路路段(新晃县梅林路的通达路路口至狮子岩路路口路段)

4、凉伞集镇政府路口路段(新晃县X068线27公里850米)

5、凉伞集镇农商行路段(新晃县X068线27公里240米)

6、新寨村集镇卫生院路段(新晃县X068线的7公里250米)

7、扶罗集镇停车场路口路段(新晃县X068线0公里730米)

8、扶罗集镇卫生院路口路段(新晃县X068线0公里220米)

9、鱼市集镇前锋工业园路口(320国道1750公里米300)

10、米贝集镇寨门口路段(新晃县S335省道的107公里900米)

上述设备抓拍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①、违反交通信号灯在城市严管路段停车的

②、违反规定停车的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2月10日


来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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