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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 不文明行为曝光(第一期)

来源: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办公室 编辑:罗云婷 2022-06-16 10:12:3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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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全域、全程、全员、全面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营造优美、整洁、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即日起,县创文办联合新晃电视台、新晃融媒APP、新湖南新晃频道、红网新晃站、“新晃小城故事”微信公众号等县内媒体开设“曝光台”,曝光不文明行为,旨在促进市民文明素养、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提档升级,共同营造优美、整洁、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乱搭乱建——不仅妨碍美观,还有安全隐患。

(地点:山羊坪路5号农机宿舍)

非法安装遮阳伞——请不要为了提高“防晒防雨指数”,而降低了“安全系数”。已经安装的,应自觉及时拆除,降低自身安全风险。

行人闯红灯——红灯停,绿灯行,人人出行讲文明。

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礼让行人。

乱停乱放——城区主要街道两旁,有些车辆随意停放,挤占路口,堵塞非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既影响道路安全,还影响了城市形象。

(地点:县河滨路农贸市场内)

(地点:商业步行街)

(地点:人民路)

(地点:县汽车站)

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广大群众的正常出行,也影响了市容市貌。

(地点:老晃城十字路口——林业局)

(地点:老晃城十字路口——林业局)

(地点:南街)

来源: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办公室

编辑:罗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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