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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新晃侗族自治县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张瑛 2020-07-09 17: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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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怀化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渣土、垃圾、污水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及去向

1、排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类别、贮存、去向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危险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接收地。深入调查重点行业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生产工艺流程、产污环节、利用处置情况。(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

2、排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集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县住建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

3、排查县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类别、 贮存、去向以及处理处置等情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4、排查机动车、船舶拆解维修企业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情况。加强对运输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进行规范化管理,严禁普通货车开展危险废物运输业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5、排查各类学校(中小学、职业中专)、检测机构等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处置情况。(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6、排查加油站、电力、通信等行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处置情况。(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

(二)组织开展渣土、生产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沿河、沿湖(库)等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形成点位排查清单。辖区政府负责组织查明来源,落实相关责任,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处置工作;无法查明来源的,限期妥善处置。(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各乡镇政府负责)

(三)排查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运行、处置能力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四)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制度。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料申报制度,督促各企业按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包括各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性质、数量及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五)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行为。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六)推进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环评手续完善工作。对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自行审查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项目环评手续,实际建设与环评不一致的,尽快进行环评文件变更。根据涉危企业自查和产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现状情况,开展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评专项核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通知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新晃侗族自治县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本部门本行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排查摸底(2020年7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对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排查清单和涉危险废物问题销号报告制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一案一策”全力推进整治,力争完成整治任务,逐一销号。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强化督促落实。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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