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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上)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张瑛 2020-07-09 16: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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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杲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心入脑,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 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县内电视媒体播放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县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开设专题专栏,播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月、法制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片,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警示教育。在主流媒体开设“曝光台”,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我县配套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落实地方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继续推进《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有关任务的落实落细。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党委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分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轮训,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加快职业教育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等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县乡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县乡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广“一会三卡”制度(班组安全会,动工卡、体检卡、应急卡)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2年底前,县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主要依托现有职业院校,完成8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底前,全县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实现市县互联互通,分级管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邮政公司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底前,制定完善全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0年6月底前,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安全管理,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二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氯化、氟化、过氧化工艺的反应及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21年底前涉及氯化、氟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高化工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安全监管执法计划,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查自评机制和承诺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到2022年底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六是推进烟花爆竹顽瘴痼疾整治,通过计划执法、随机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手段,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环节重点整治违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储存等顽瘴痼疾;在运输环节重点整治非法运输、伪报瞒报、夹带走私等问题,依法查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非煤矿山有关制度和地方标准,健全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宣贯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按照《湖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条件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57号令)、《湖南省主要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5〕28号)文件要求规范露天采石场采矿权设置程序,明确采矿许可安全标准,对可以整体开采的山体,不得分割划界,要实行整体开采;对不宜整体开采的山体,原则上按等高线划定矿区范围,不得以山脊线作为矿界,要尽量减少终了边坡。深入推进整顿关闭,到2022年底全县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座以上。三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2022年6月底前所有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加强部门协调,按照《尾矿库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检查清单;持续开展尾矿库“头顶库”摸底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头顶库”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停建、停用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对已停建、停用尾矿库或已达到设计库容(设计服务年限)的尾矿库及时进行闭库处理,有效防控尾矿库安全风险。五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项突出问题。(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我县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农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五改”工作,有效降低火灾风险,2022年,完成全部30户以上、50户以上农村团寨消防安全改造。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梯次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2022年全部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全部村寨建立志愿消防队,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制定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分级分类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采取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等方式压实消防主体责任落实落地。七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实现县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八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行业部门专(兼)职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实现消防教育培训全覆盖。(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提升客货车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积极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严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六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治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七是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积极完成2020年建设任务;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组织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道安监管云装备体系建设应用;持续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防护设施不良、机动车违法驾驶、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船舶碰撞桥梁等;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严厉打击货船、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开展航电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和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四是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邮政涉恐涉暴、砂石运输等专项治理。五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和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六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现本质安全。(县交通运输局牵头,邮政公司、县委政法委、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铁路运输企业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基础保障,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对各县市区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运行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提升地下管线管理与数据利用水平。加强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扩大管线综合系统建设和使用范围,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城市运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对整治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逐项列出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严格做到有患必查、有患必治,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四是全面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将城市安全问题作为城市管理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日常检查、协调、督办、考核,认真组织开展城市运行安全巡查工作;强化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创先争优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激励和鞭策推动力。(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县城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燃气行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五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怀化市统一部署,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工业集中区安全整治。一是推动完善工业集中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工业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和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达到双100%二是制定工业集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措施,规范工业集中区规划布局,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集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集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工业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集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集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安全管理。五是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配合)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六是开展渣土和垃圾填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七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继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利局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作者:新晃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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