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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来源:晏家乡 作者:黄艳艳 编辑:redcloud 2015-10-21 10:51:55

  民族民间文化在当今社会飞速发展的潮流中不断遗失,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应该听之任之,而应该想办法积极保护起来,《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正是对侗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新晃是少数民族自治县,是侗族集中的地方,这里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积淀丰富,种类繁多,其中有原生态文化艺术,比如傩戏,还有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比如冲首村,等等,这些都是重要的人文资源。这些珍贵的人文资源应列为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首位,重中之重。

  通过学习条例,本人觉得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非常必要,也是保护与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手段。在教育工作中,要特别培养学生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意识,要发动学生成为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者、倡导者、传承者和学习者,这就需要教师学会用好教学方法带动学生感受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内涵。

  但是目前我县的保护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量的精力和工作用在普查、搜集、整理等基础工作方面,对于如何更好地丰富文化内涵、如何保护、传承与利用还缺乏进一步的研究。建议在做好普查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引聘更多的专家学者对我县的民族民间文化作进一步研究,进一步丰富民族民间文化内涵,形成更加完善、更加系统、更加有力的保护利用措施。

  其中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我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建议县人民政府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实现投入常态保障,通过政策引导,多渠道筹集与吸纳社会资金,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及境外人士资助和参与保护工作。加大民族民间文化项目实施力度、尤其是旅游开发项目力度,大力促进民族民间文化与旅游发展的融合,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良性循环。

  传承后继乏人,传承形式单一也是我县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建议以“傩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依托,力争立项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搭建专业性强的传承平台,改变民间中单传的被动传承形式。此外,在组织认定传承人时,应明确将传习技艺、培养传人作为认定的基本条件,在提供一定生活补贴的同时,也使传授技艺成为一种义务。

来源:晏家乡

作者:黄艳艳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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