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宣传抗战胜利的伟大意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最大限度抢救散存民间的抗战档案资料,根据上级要求,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新晃县民政局、新晃县档案局(馆)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抗战主题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党团、抗日民主政权、武装力量等组织和人员的各种档案资料;
2、抗战时期中国国民党党团、政权、武装力量等组织及其人员的各种档案资料;
3、抗战老兵档案资料,包括牺牲人员资料(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抗战经历等);
4、抗战时期,各级组织和民间抗日救国团体及其人员的各种档案资料;
5、直接参加抗战者或抗战期间亲历者的口述、录音、录像等资料;
6、涉及侵华日军和汪伪政权等敌对组织及其人员的各种档案资料;
7、 涉及侵华日军罪证的档案资料(含生活用品)。
二、征集内容:
文件、会议记录、通告、电报、书信、日记、书籍、报刊、书画、诗歌作品、照片、奖状、奖章、录音、录像、口述资料、实物等,能够真实反映抗战时期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和要求:
1、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以及广大干部群众都应积极主动开展抗战资料征集工作;
2、征集抗战资料主要采取自愿捐赠方式,捐赠给县档案馆永久保存;
3、对捐赠抗战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民政局、县档案局(馆)颁发荣誉证书,对具有重要历史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实物档案)的捐赠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4、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征集到的相关资料请于2015年9月底前送交县档案局(馆)。
县档案馆地址:行政中心三号楼二楼
联系电话:0745-6229660
联系人:姚小春 电话:15580697307
QQ邮箱:451937962@qq.com
姚林灼 电话:15096288198
QQ邮箱:652196093@qq.com
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档案局(馆)
2015年7月16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