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关于G242线新晃方家屯至兴隆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14】1076号)文件精神,2015年1月7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和新晃侗族自治县大湾罗乡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国道242线新晃段改建工程迁坟通告”,2015年4月20日,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大湾罗乡兴隆坳村打岩坡处未认领坟墓处置迁移的公告”,至今打岩坡处(燕来寺门口预制场外),仍有近300余棺坟尚未迁移。施工在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大湾罗乡兴隆坳村打岩坡处(燕来寺门口预制场外)范围内坟墓迁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2015年7月30日前,坟主持有效身份证到大湾罗乡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并办理迁坟手续。
二、在此期限内未作登记的坟墓,将被视为无主坟,8月中旬,由指挥部安排统一迁至公墓新区。
三、请知情人员相互转告,大力支持国家建设,确保242国道新晃段改造工程如期竣工。
G242国道新晃段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O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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