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10月10日讯 (吴大成) “要不是你们来了,我还不知道这些是假酒。”一位刚刚购买了酒类商品的餐饮店主激动地对正在向其讲述辨别假冒伪劣酒知识的县酒管办执法人员说道。10月10日,县酒管办再次开展了针对县城境内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行动,此次共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共32瓶。
据悉,自9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共96瓶,向群众宣传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辨别知识约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
为了让全县广大群众能够更好的识别假冒伪劣酒,县酒管办工作人员提示广大消费者第一,购买酒类商品时,零售商一定要在由县酒管办登记备案且具有批发资格的批发商处批发酒类商品,并向批发商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酒类流通随附单》是维护零售商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之一,也是鉴别酒类商品真假的重要标准之一。第二,购买酒类商品时,要注意检查酒瓶盖、生产日期及批号、包装纸盒质量。部分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瓶盖松动漏酒,且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及批号,包装纸盒质地较软。第三,购买酒类商品时,要注意包装盒注明的厂家与酒瓶子底部标注的厂家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则很有可能为假冒伪劣酒。
来源:红网新晃站
作者:吴大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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