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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雷锋在岗位——新晃法院走访慰问涉诉信访残疾人

来源:红网新晃站 作者:姚茂常 严继橙 编辑:redcloud 2012-03-01 15:46:19

        红网新晃站3月1日讯   (通讯员   姚茂常   严继橙)   2月29日,在学习雷锋同志纪念日到来前夕,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与县残联工作人员来到该县鱼市镇岩山村张儒堂家里走访慰问,为张儒堂送去民政救济金1000元、残疾救济金400元及法院干警捐赠的60多件衣裤,给张儒堂送去了春天的温暖。
       现年63岁的张儒堂系复员退伍军人,2000年12月被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一农用车撞伤,构成8级伤残。2004年4月张儒堂将农用车所有人舒某诉至新晃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损失共计37137元。新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儒堂在事故后的三年多时间里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却怠于行使其权利,以致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张儒堂不服,但其上诉、申诉均被驳回。于是张儒堂便到省市相关部门上访。新晃法院和新晃信访局考虑到张儒堂的实际困难,给予其一次性困难救助。张儒堂于2011年9月写出了息诉息访承诺书,明确表示不再为此事到省市相关部门申诉上访。
       张儒堂息访后,新晃法院考虑张儒堂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因此并没有放弃对其帮助,只要有机会,都会尽力为其鼓与呼。半年多来,该院法官先后3次单独或邀请有关单位来到张儒堂家,问长问短,设法为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并送去物品和慰问金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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