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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编辑:redcloud 2011-12-12 11:12:03

  红网新晃站8月10日讯 (通讯员 彭晓柱) 为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县委宣传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8月10日下午,县委宣传部组织全体干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会议要求,近期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会上,结合本部门实际,县委宣传部特制定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专项检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整章建制四个阶段。

  部机关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即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对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涉及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即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遵守了“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以及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了对照检查;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了规定事项。

  当天,县委宣传部的全体干职工还集中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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