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前锋工业园党委、各战线党委: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典型、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市文明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全市“十大道德模范”活动,并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与具体标准
市级“十大道德模范”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名誉;在人际交住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战线党委要充分认识推荐申报道德模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推荐申报工作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人选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申报工作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每个类别限报一名候选人,按类别填写推荐表,每人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生动感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附一寸免冠彩照4张,推荐材料一式四份(用16K纸打印),于2011年7月6日前报县文明办,并将相关材料及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hx6265909@163.com。
2.县文明委将对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核实调查,每个类别初选1-2人向市文明委推荐。
3.向市文明委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将由县电视台、红网新晃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由县文明委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新晃县 模范推荐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6月22日
来源:红网新晃站
作者:县文明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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