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2011年新晃县“十佳执法标兵”钟和平
钟和平,男,侗族,1969年9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8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新晃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自参加工作以来曾先后4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3次被县人大评为“优秀人民警察”,6次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2008年、2009年2010年执法质量考评,连续两年被市局评为优秀。2010年因工作突出被记全市“三等功”。
一、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把付出当成一种快乐。2008年钟和平调入执法监督大队后,他的家人认为他现在在机关工作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陪家人,但钟和平却再次让亲人们失望。他以办公室为家,加班加点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同事们每次遇到他时就会问候“又去加班啊”,曾经还有人这样形容过他,“钟和平不是在家就是在办公室,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去办公室的路上”。每天办公室来得最早的是他,走得最晚的也是他,为了给办案部门审核案件提供方便,甚至加班到凌晨,同事遇到疑问随时打电话询问。2009年,扶罗派出所长杨国春在一次办案中遇到了一个法律方面的疑问想咨询钟和平,但一看时间已到凌晨了,想打电话却又怕打扰到他,但又非马上解惑不可,最后还是给他打了电话,钟和平在接到电话后没有一丝怨言,而是耐心仔细的讲解。日子久了当他的家人对他不分白天夜晚频繁的接听电话颇有微词时,他还开着玩笑对家人说:“电话多说明我还能干,难道希望我电话少不能干吗!”从此他的家人再也没有对这个问题提出过不满。
二、工作严谨细心仔细,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实体是案件的生命,程序就是维护生命的脉搏和神经”这是钟和平的座右铭。从警20余年的钟和平深刻认识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自调入执法监督大队工作后,以促进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为目标,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cEn松山公安。从规范执法基础案件入手,认真对待每一个执法环节,以认真促规范,以规范保质量,不让不符合办案程序的案件从自己手里过关,不将问题案件上交局领导,切实保证案卷质量,有效地提升各部门的执法质量水平。去年有一位派出所办案民警将自己整理的案卷拿到法制大队处审核,钟和平在仔细阅读了案卷后指出了其中几处不足,要求该民警拿回去整改,当该民警将整改好的案件再次拿到钟和平审核时,又被他指出了案件的不完善之处后退回,这样来回了五次后,同事对他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肃然起敬。正是钟和平及其部门同事的努力,该局的执法质量状况连续三年年被市局评为优秀,他在法治部门三年,代表公安局出庭应诉8起,胜诉率100%,行政复议6起,无一起因复议被撤销或变更。。
三、忠于职守严格执法,严办案件审批关。法治部门掌握着全局每个案件的审批权,犯罪嫌疑人达到了什么样的处罚条件该进行怎样处罚都由法治部门严格把关。钟和平身为公安局法制部门的负责人,只要他审核案件时放松一点,对案件就会造成相当大的影响,于是就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想通过他来减轻处罚,但他自从进入法制部门工作以来,忠于职守,严格执法,面对种种诱惑不为所动,依然坚持自己的原则,不徇私情,确保每个案件都能顺利判决到位,每个犯罪嫌疑人都能得到相应的处罚。2009年,一名犯罪嫌疑人家属借询问案情的机会来到钟和平办公室,表示希望他能够在案件审核时高抬贵手,但遭到了钟和平的严词拒绝,在离去的时候将一个信封遗漏在办公桌上,钟和平发现信封里装的是一叠叠钞票后,立刻追上了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将信封原封不动的退还给了他,并表示违犯了法律就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给与犯罪嫌疑人以公正的处罚,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接回信封后,满脸羞愧的离开了。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钟和平同志的付出得到了领导、同事和群众们的认可,从警二十一年的他获得各种荣誉无数,面对掌声、鲜花和荣誉时,但他没有一丝的骄傲,没有一点的自满,仍然兢兢业业的奋斗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第一线,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展示着当代公安民警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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