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为切实加强村干部管理,推行“四项机制”,督促村干部干实事,创实绩。
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制。年初,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定《村级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办法》,量化考核指标,考核项目分为农村党建、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及社会保障和乡镇临时性安排的工作等七个考核指标。具体操作由乡镇党委、政府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经乡镇党委讨论后,在年终总结会上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实绩公示制。对全县村干部实行实绩公示制度。在乡镇设立村干部实绩公示栏,成立实绩审核领导小组。将村干部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招商引资、解决矛盾纠纷、访贫问苦、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等,采取“条目式、要点式、数据式”的格式,逐一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整个公示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考核,一年一总评,并将“晒”后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工资、评优评先挂钩。该制度实行以来,在村干部之间营造了良好的竞争氛围,激发了村干部干实事、创实绩的热情,群众满意度普遍提高。
双向述职承诺制。实施村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乡镇党委、该村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述职和承诺制度。述职前,村党支部书记要按照本村发展规划,围绕农村党的建设、村“两委”班子建设、经济建设、村务和财务公开、农村建设等内容撰写本年度的工作述职报告。述职中,对下一年度的目标任务作出承诺,承诺内容由村级自行研究确定,要求有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承诺后,村党支书记与乡镇党委签定承诺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群众评议问责制。在年度述职中,村党员、村民代表就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质询,村党支书记要对质询的问题现场作出答复。述职后,针对村书记的述职,向参会党员和村民代表发放测评表,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评议意见四栏。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村党支书记要对其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对群众意见大,不满意票超过30%的,由乡镇党委找其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确属不胜任现职工作的,综合党员群众意见,对其班子进行限期整改或调整。
编辑:彭宏高
来源:人民网
作者:新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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