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期间
能繁母猪保险:每头最高保险金额1500元;保险费为90元/头,费率为6%;各级财政补贴76.5元/头,农户自缴保险费为13.5元/头。
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保险期间为一年,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7日(含)内为保险母猪的疾病观察期。保险期间届满30日(含)内续保的能繁母猪,免除观察期。
2、能繁母猪保险投保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能繁母猪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母猪”),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1)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两个月以上(含);
(2)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
(3)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4)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5)猪只经养殖场所在地的乡镇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猪只必须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
3、能繁母猪保险的赔偿处理
保险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死亡数量
4、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母猪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难产、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疾病、疫病;
(2)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3)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第三条第(一)项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母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5、能繁母猪保险的除外责任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佣人员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管理不善;
(2)保险母猪在疾病观察期内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
(3)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外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4)保险母猪未按免疫程序接种。
(5)保险母猪因病死亡且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6)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6、能繁母猪保险报险电话
中国人保财险服务专线:95518或0745-2516292
来源:新晃融媒
编辑:罗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