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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我县实施“路长制”实现“路长治”

来源:本站 作者:彭丽琼 邓晋 编辑:张瑛 2020-10-14 16: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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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新晃站10月14日讯(彭丽琼 邓晋)为切实抓好全县城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责任体系,2019年12月起,我县推行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确保城乡公路路域环境常管长治,实现路长治。

近年来,我县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交通网络密度、畅通度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出行日益便捷。为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农村道路管护,我县于2019年12月实施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多元共治、齐抓共管、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推动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村级公路的安全管理责任上肩、安全工作措施落地,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波洲镇副镇长 乡道一级路长 朱文韬:采取路长制,带领各路段内下辖区的群众和干部,包括我们的志愿者上路执勤和劝导车辆,给我们的交通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第一,减缓了我们辖区内道路拥堵的情况,第二减少了事故发生率,第三通过路长制宣传我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使我们群众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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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县已建成县、乡、村三级路长体系,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本行政区域内总路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公安、交通、农村、教育等工作的副县长及其他联乡县领导担任副总路长;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路长;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各路长根据“路长制”要求,开展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工作,巡查人员通过定期巡查,以及在汛期、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至责任单位办理,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蒲 宇:各级路长严格履行路长职责,积极开展路长巡查工作,有效的推动了道路管理责任上肩,安全工作措施落地,营造了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目前,全县2条国道、2条省道、11条县道、83条乡道、203条村道均纳入了“路长制”管理,全面实现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实战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公路日常养护建设体系化。自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实施以来,各责任单位和部门的路面管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各交通要道拥堵、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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