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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名返乡创业人士拟享受优惠政策奖励的公示

编辑:redcloud 2014-06-18 09:16:36
  
 
经本人申请,通过返乡创业各业务主管部门严格审查,确定何开松等8名返乡创业人士为拟享受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奖励对象,根据县委、县政府2013年9月27日下发的晃发办[2013]36号文件《新晃侗族自治县鼓励返乡创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姓 名
返乡创业地点
返乡创业时间
项 目
奖励标准
何开松
贡溪乡田家村何家组
2013.10
种植中药材260亩(耕地)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享受39000元(260亩×150元/亩)的奖励扶持
吴贵福
黄雷乡万家村野上组
2013.10
新建牛栏舍37个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享受10000元奖励扶持
吴从金
黄雷乡
2014.1
新建养猪栏舍250个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享受10000元奖励扶持
姚贤坤
凳寨乡东村枫木组
2013.12
养殖山羊100余只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享受10000元奖励扶持
甘朝军
大湾罗乡水洞村三组
2013.11
养牛存栏43头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享受10000元奖励扶持
 
 
 
姓 名
返乡创业地点
返乡创业时间
项 目
奖励标准
黄民川
中寨镇计寨村
2014.02
投资150万元建湘达贡溪银和分厂,吸纳就业人员50人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享受5000元奖励扶持
吴先杰
黄雷乡万家村野下组
2013.10
投资60万元新建“一碗水”制水厂,吸纳就业人员16人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享受2000元奖励扶持
吴英伟
禾滩乡岑贡村新黄组
2013.10
投资50万元新建标砖厂,吸纳就业人员16人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可享受2000元奖励扶持
 
公示期自即日始10个工作日,即6月17日6月27日,凡对上述享受奖励返乡创业人士有意见者,或上述人士返乡创业时间与项目有不实情况,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返乡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6232179 13677444207 15111510803
 
 
新晃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和返乡创业领导小组
一四年六月十七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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