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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胡锦涛七一讲话中提到的两个宏伟目标

来源:中国网 作者:柏祖国 编辑:redcloud 2011-07-18 17:44:46

  2011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回顾了中国共产党九十年的光辉历程,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六十二年的执政经验,阐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大政方针。最后,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本世纪上半叶,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完成两个宏伟目标,这就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宏伟目标,可以分为两个“100年”和两个发展阶段,两个宏伟目标在时间上和发展程度上都是一脉相承和相互联系的,“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目标,是“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继续发展。

  要想进一步理解好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宏伟目标”这一重要性论述,我们还需要从历史和实践的高度厘清“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两个概念形成和发展的历程,从这个历史发展过程可以明显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不断积累,执政理念的不断更新,执政价值的与时俱进,更是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高度责任感,对于国家未来发展的博大胸怀和远大理想。

  一、如何理解“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1979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用“小康之家”四个字来描述我国现代化的阶段性目标和蓝图。从此,“小康”、“小康社会”、“小康生活”、“小康水平”等,就成了中国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概念。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正式提出到20世纪末要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1987年,党的十三大在确认邓小平提出的“三步走”战略时,正式把实现小康作为第二步的战略目标。

  到20世纪末,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规划未来,明确提出了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任务,要求“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个战略目标的确定,深化了邓小平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思想,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人民的愿望,意义十分重大。

  十七大从实际出发,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新变化,顺应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党的十六大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又再次重申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从“小康水平”到“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从“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国家和人民幸福价值在不同时期的理解和追求,这是发展数量的不断上升,也是发展质量的不断提高,这些都反映在了实实在在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和精神文化水平上,是有目共睹的。

  “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适应了两个形势的不断变化:

  第一个适应是适应了国际形势的新变化。目前的世界主题仍然是和平与发展,对于我国而言,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总的来说仍然是机遇大于挑战,总体形势有利于我国的发展。然而,国际社会是竞争激烈和充满不公平的,迫切需要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世界的和平与发展离不开中国,需要中国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中国发展模式”不断得以体现和壮大,这些都是我们建成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外部条件。

  第二个适应是适应了国内形势的新变化。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首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从而造成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等问题。集约型、内生型的经济发展道路,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追求。经济开放度不断扩大,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但出口总体上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对外贸易依然是数量增长型,这种低成本扩张带来的是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国民得益还不充分,这些都是我们“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动力所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所追求的目标。同时,我国已经经过了三十年左右的快速发展,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发展实力,各方面的形势都是有利于我们实现这个目标的,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虽然离“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的时间仅有10年,但从历史的经验和实践情况来看,从党的执政理念和人民群众的诉求来看,再从“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发展趋势来看,我们都相信,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这一宏伟目标是能够在建党100周年的时候完成。

  二、如何理解“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提法是由“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提法演变和发展而来的。邓小平作为总设计师,规划了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奋斗目标,奠定了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规定为“把我们国家逐步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国情认识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到下世纪中叶我们建成中等发达水平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设想,十三大将其改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我国开始实施第三步发展战略,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新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继承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思维,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并把它纳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体系,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党中央在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十七大、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等会议中都多次明确了这一目标。

  “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宏伟目标的内容:

  “富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现实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这里所指富强和“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是息息相关的,是指我们在建国100周年左右在物质上能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现实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文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现实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和谐”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现实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把民生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建设生态文明。

  总之,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重申的两个宏伟目标,是我党提出的伟大目标,也是全国人民共同追求的宏伟目标。虽然,现在我们还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只要我党乐于接受来自党内外的批评和建议,勇于解决现存的棘手问题,敢于大胆创新、自我发展,我们就一定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这两个宏伟目标。

  文章来源: 中国网责任编辑: 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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