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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2011年直接考察择优录用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编辑:redcloud 2011-06-30 00:43:34

  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 [2011]第2号精神,公开择优考察录用医护人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及专业:

  临床专业 5人,检验专业3人(其中:乡镇卫生院2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影像专业3人(其中:乡镇卫生院2人,中医院1人)。

  二、直接考察择优录用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

  3、年龄及学历要求:

  ①临床医学专业: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检验专业:全日制医卫类检验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录用的人员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专业人员,并具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历。

  ③影像专业:全日制医卫类影像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有影像执业范围的临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岗位对口。

  5、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必须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方可调动。

  6、考察录用医卫类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经考察后择优录用。

  7、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录用方式:

  免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和用人单位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作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占60分,面试占40分)。

  1、专业技能操作考核。采用临床现场实际操作进行考核(时限30分钟)。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考察录用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面试:时限为15分钟。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考察录用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委制定评分标准和评分。

  3、加分: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5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加20分;获得技士资格证的加2分,获得技师资格证的加5分。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考生名单根据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等额确定 。

  2、入围考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某专业指标未能录满的,则从该学科参考考生中按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此递补。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011年6月30 日前

  2、报名及资格审查:2011年6月29日—7月15日17:00止。

  3、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时间: 2011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4、面试时间:2011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公布时间:7月中旬

  6、体检:2011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体检结果公布:8月中旬。考生体检前按医院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

  8、考察及结论公布:8月下旬。

  六、报名地点:

  新晃县卫生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45---2141467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时须带学历、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个人档案及个人获奖证书原件。

  2、须交个人申请、简历及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交纳一定的考务费用。

  

                  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事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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