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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2011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redcloud 2011-06-22 16:59:33

  一、招考计划、职位(专业)及要求

  (一)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8名

  1、护理专业23名(乡镇卫生院14名,县人民医院6名,县中医院3名):女性,不限户籍,全日制医卫类护理、助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可放宽到医卫类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妇幼专业5名:女性,不限户籍,全日制医卫类临床医学或妇幼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放宽到临床医学专业或妇幼专业中专学历,年龄放宽到32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本县村支两委主要干部(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和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村干部2名,社区工作人员1名),高中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面向本县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招考职位限本县户籍。

  (五) 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连续任职3年以上。

  (六)被录取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离,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必须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16日—7月6日。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局户证股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和乡镇、民政、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需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并交纳报名考务费。

  (五)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招考录用工作程序

  公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10日。

  1、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的比例出题,考试时限150分钟,分值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及医卫类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护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201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护理学(士)》书籍内容。妇幼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2010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助理医师考试指南》书籍内容。

  2、面向本县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综合基础知识一项科目(一套试卷)。内容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二)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2。

  (三)加分。报考者符合以下条件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分:①获得执业护士资格证加5分;②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加5分;③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加10分。

  (四)本次考试综合基础知识部分无指定复习用书。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1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面试主要进行专业技能操作考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排名)排名,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时限30分钟,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面向本县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招考的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限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本次招考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总成绩100分,体检人选根据录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排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面向本县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招考的人员按除作文以外的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总体上把握三个原则:①无传染性疾病;②无重大疾病;③身体缺陷不影响报考职位所从事的工作。

  (二)体检时间:定于2011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考察(政审)人选依据录用指标与笔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导致指标未能录满的,则从参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时间:定于2011年8月上旬。

  九、公示

  (一)笔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事局的政务公开栏内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公示时间:定于2011年8月中旬。

  (四)设立招考录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 位                               监督员                     联系电话

  县监察局                         胡庆华                    6225116

  县委组织部                      舒中美                    6222555

  县人事局                          杨明周                    6228910

  县民政局                          姚    群                    6267048

  县卫生局                          杨汉忠                     6222166

  十、录聘审批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人员,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以上招考信息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xinhuang.gov.cn/,报名咨询电话:0745—6228910。

  

 

                                                                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

                                                    2011年6月14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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