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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两票”让苗乡群众当家做主

作者:肖军 黄巍 编辑:redcloud 2011-06-04 01:13:33

        5月上旬,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步头降苗族乡告一段落。全乡14个村评选出1000名困难群众,享受两项制度为期3年100万元资金帮扶。这些困难群众,都是采取“一会两票”方式,由党员、群众代表投票选出来的。

  “整个评选过程公开进行,我们心服口服。”涞溪村村民彭腾松说,过去,村集体事务大都由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拍脑袋决定,村里要做什么、做了什么,村民几乎不知情。如今,村里做什么、怎么做,由党员、群众代表投票决定。

  彭腾松讲述了发生在他们村的故事。今年1月,涞溪村支两委向全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上季度财务收支情况,结果多数村民代表提出反对意见,原因是报账员对村级财务把关不严,要求从村民代表中重新选举一名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同志任报账员。经过商议,村支两委决定用“一会两票”方式,投票选举新的报账员。经过两轮投票产生了新的报账员。通过一个季度的考察,村民一致表示认可。

  为了把民主监督贯穿于民主决策全过程,2009年初,新晃步头降苗族乡党委决定,在全乡实行“一会两票”民主议事制。即村里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如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大额财务收支、党务和政务公开等,召开民主议事会,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投票表决。按照程序,由参加会议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投建议票,赞成票超过80%形成建议案,再交由村民代表投票表决,赞成票达不到80%的,视情况作出缓、否处理。

  去年5月,黄阳村与小秉溪村打算修一条400米长的连村公路,预算资金28万元。动工前夕,工程遭到大部分村民反对。因为工程虽然使两村公路联网,但受益群众不多,而投入很大,增加了群众负担。根据群众意见,村里以“一会两票”形式对工程进行民主评议,最终否决了这项工程。

  大秉溪村4个村民小组因溪河阻隔,村民出行、小孩上学十分不便。村里想修一座大桥,但需资金12万元。2009年3月10日,村里召开民主议事会,提请党员和村民代表商议、投票,结果得到一致支持,形成了修桥决议。村民积极性很高,很快筹资7万元,乡、村又向上级争取了5万元。2010年底,大桥建成。

  实施“一会两票”两年来,全乡共决策村级事务300余件,其中34件被否决;参与政务公开、民主理财176次,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稿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黄巍
编辑:蒲祖财

作者:肖军 黄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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