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水厂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活动已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现政府采购中心受新晃侗族自治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水厂供水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一、业务名称及慨况:
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水厂供水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工程概算300万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二、中介机构资质等级要求:
1、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提交资质原件副本原件,并在纸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备案)
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纸质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② 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 近一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公司无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④ 法人或被授权的身份证原件。
三、招标代理内容:
①拟订招标方案和编制招标文件;②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③发售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④发布答疑纪要及有关通知;⑤组织、开标评标;⑥招投标文档整理、备案等。
四、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11年4月8日--4月13日
2、报名时间:2009年4月8日--4月13日上午9︰00
3、评选时间:4月13日上午9︰30
4、评选地点: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县政务中心一号楼B座三楼)
五、代理金额:按国家计委[2002]1980文件下浮20%执行,由工程中标单位支付。
六、评选办法:依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随机抽取法执行。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1万元,在提交报名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交清。(中选者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落选者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招标活动及备案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伪造资料被调查核实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745-6228831(fax)
联系人:蒲先生 13973084832
廖先生 13974521723
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7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