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户外广告设置及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创造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依照中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我局草拟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和《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为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分别于2011年1月18日上午9点和下午3点在新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新晃侗族自治县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和《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听证会。
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报名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7日
报名地点:新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老政府院内城管局2楼)
联系人及电话 :余 柳:13237459928(节假日正常上班)
吴晓芬:15874552255(节假日正常上班)
陈姝燕:15115138799(节假日正常上班)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redcloud